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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横刀立马为祖国 | 评论[44] | 点击[4086]
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是个休息日,我去昭觉寺游逛。在寺里逛了一圈,出来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于是我顺便溜达着到了昭觉寺汽车站,我想看看该站有没有发桂湖的班车,准备明天去桂湖一游。
走到昭觉寺车站进站口的超市门口,我正寻找售票厅呢,这时,对面有个女孩和的擦肩而过,她身后紧紧尾随着两个男子。转眼间我们已经相向而去,可就在我扭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一个男子顺着女孩挎包上的手机链子把一款女式诺基亚530音乐手机给拽了出来,并迅速将链子扭断把手机装进自己的裤兜。 这时,那女孩可能也觉得包被动了,急忙停住脚步,打开自己的包,发现那条连在挎包带子上的链子的另一头已经是空空如也。就在女孩发觉包被动的同时,另外一个男子急忙上前当住女孩的视线,掩护已经得手的同伙撤离。 看到这一幕的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因为这情景就发生在中午13点左右的光天化日之下,大马路边的众目睽睽之中。可是,并没有人制止小偷或者提醒女孩。眼看拿手机的那个小偷就要脱逃,我实在看不上去了,就上去一把抓住了那个小偷。 那小偷一看自己被抓,连忙对我说“我还回去就是了”。说着从裤兜里把刚刚偷到的手机拿了出来。另外一个看见同伙被抓,顾不上再挡女孩的视线,急忙跑到我跟前给同伙打掩护。我指着他鼻子说:“你不许动,我知道你和他是一伙的。”他忙对我说“换给她就是了嘛,放一马吧。” 那个女孩还在那失落地翻着包,我喊她过来,问她我抓的这人手里拿的手机是不是她的。她上去接过手机,一个字没说,扭头就迅速走掉了。这时,我还没放手,两个小偷要求我把他放了。我问“想不想进去”?小偷说“都已经换回去了,又没有拿走,她都没说什么,还进去干嘛。”我想也是,于是就把他们放了。我把手放开后,他俩一溜烟地往南边去了,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时,一个路旁看热闹的上前问我是不是认识那个女孩——我彻底晕了! 我本不想放过那两个小偷,可我也不得不放了他们,因为: 一、那女孩已经走掉,没有被偷的,到了派出所他们不承认偷盗,警察也没办法。 二、我一个人带两个人去派出所,他们反抗起来,我也难实现。况且,我一个外地人根本不知道附近派出所在什么位置。 三、我在抓住小偷的同时也在观察周围的动静,一是我没看到有巡逻的警察;二是周围群众没有上前帮腔说话的;三是不知道周围还有没有他们的同伙。 四、在被偷的女孩走掉的情况下,即使小偷没有了同伙,就这2个人。如果我执意带他们去派出所,而他们狗急跳墙和我撕打起来,后果无法承受。如果我被他们打伤,我在这么个人生面不熟的陌生地方,只能自认倒霉;如果我把他俩打伤(这种可能性极大,我小时候练过武术,虽然多年不练了,真动手我还真没把这2人放在眼里),我说不定还得给他们付医疗费呢! 基于以上几点,我不得不放过他们。 放过他们后,我进站里转悠了一圈,有了两点发现:一、这个汽车站里里外外虽然流动人口很多,但是却没有一个治按巡逻的;二、没发现这两个小偷有其他小偷同伙,或者即使有同伙至少他们没敢尾随我。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就问一个站务工作人员附近的派出所在什么位置?她说她记的有派出所电话,说着就翻笔记本查找。我说我不要电话,我要去派出所,你告诉我怎么走了行了。她告诉了我去派出所的路线,于是我就离开车站去派出所。在站外的大街上,我看见刚才的那两个小偷在马路对面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站着,一脸的晦气。看见他俩还在,我就更觉得有必要告诉警察,让他们对这一地域加强巡逻。 顺着站务工作人员给我指引的线路,我很快(约13:30)就到了青龙警署。我到了值班室,发现有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在同时接待7、8个人,其中一个人正在和警察大声嚷着什么。等了一阵子,我看我实在插不上话,就到了院子里,看见一个穿警服带一级警督衔的警察正在擦一辆兰色的小车。于是,我上前打招呼,并问他昭觉寺车站是不是归这个辖区。他说是。我问他,我能不能给你说点事?他头都没抬说你去值班室说去。我说值班室人太多,我能不能简单跟你说两句。他不耐烦地说,你去值班室。 一级警督应该是个小的官了,起码也应该是个署长、所长什么的吧,我一看人家负有维护治安使命的警察都不热心,被偷的人也不说什么,我何必再多管闲事呢?于是,我就打道回府。 回到家,翻来覆去地想,实在不愿意过往的行人被小偷扒窃,于是还是忍不住拿起电话打了110,建议他们对昭觉寺车站等人员密集、人口流动量比较大的地区加强巡逻,以维护这些地区的社会治安。 本文内容于 8/14/2009 3:35:54 PM 被横刀立马为祖国编辑
这年头小偷为何如此昌狂?
警察的办事能力弱,打击力度不强! 这也是造就了社会上的 一 些小混混!
横刀大哥,负责任的说,我也不明白了。
怎么才算见义勇为? 如何才叫挺身而出? 看来,在做如何事情之前必须要先在头脑中自己问自己一次千万个为什么,‘ 等有了准确的答案之后再选择自己的行为。。。 关键问题是,咱国家关于惩治小偷的法律,太轻了!一个个的毛贼简直拿进警局当免费下馆子差不多。 本文内容于 6/14/2009 2:46:09 PM 被cdly0595编辑
这年头其实还是有见义勇为意向的人挺多的 只是看多了见义勇为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以后反而深受其害的报道太多了(如帮助车祸老人的,因为肇事者逃逸,热心助人的反而被老人的亲属扭住纠缠不清惹上官司),所以心里有了忌惮。。。
楼主的做法只能如此,我特理解。
当今社会,小偷小摸已经毫不稀奇了,他们也要生活么;警察们心里都有一本帐的,也是现在抓,等会就放了,看守所装不了呀;老百姓的态度很不热情,他们也看惯了,与其管了没有用,还不如不管,只要没偷到自己身上的东西,就装着看不见,免得惹祸上身;咱们老兵传统意识很强,见不得坏人坏事,一旦遇见就想管管,确实值得提倡,更值得赞扬。 究竟该怎么办好呢?依我之见,还是要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参与社会管理,对坏人坏事实行专政,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如此,久而久之,不信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压不下去。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LZ还是个有心人,就连警察都不愿意多管的情况下还不忘向110提纲建议.只怕建议反馈给该警局以后,还不是照旧?!
LZ是热心人,值得夸赞! 对于那个女孩,我无语;对于旁观者,我无语;对于警察,我对我交纳的税心痛! 通篇没有看到楼主有半点怨言 这种气度值得学习 [不像铁血网上有些学生仔 冒充成年人发帖 为了芝麻大点事那个义愤填膺的气势啊.....真的是不摆了!!!] 不过话说回来 现实真的很无奈啊........其他的都不说 那个女孩连句谢谢都不会说 哎 楼主其实不必解释 这种情况下 我们也只能这样做 现在这个社会 能帮举手之劳的事 就算好人了 向楼主学习!!!!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关键问题是,咱国家关于惩治小偷的法律,太轻了!一个个的毛贼简直拿进警局当免费下馆子差不多
首先向楼主表示敬意,可以看出楼主是个有社会公德和高尚素质的好公民
至于小偷,现在的公安都懒得管了,君不见抢劫的,吸毒的,杀人的都管不过来,这些小偷又赖何呢,抓了关几天又放了,费力费神还不讨好,所以,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至于那位警监的态度问题,是有点过份了,不管你管不管,听听人民群众的反映应该是可以的吧,难道为了自己的小车连工作都不顾吗?这就能说明这个人的工作态度有问题,最起码是个不称职的警察
对楼主的正义感佩服,对路人的冷漠表示无耐,对警察的无作为表示愤慨,对小偷应该加强整治力度.
说这么多也没用,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偷也是"人民".没办法,所以都要维护.......
对楼主的正义感佩服,对路人的冷漠表示无耐,对警察的无作为表示愤慨,对小偷应该加强整治力度.
说这么多也没用,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偷也是"人民".没办法,所以都要维护....... 如果小偷和楼主打起来了,打伤人了怎么处理? 1,如果小偷把楼主打伤了,怎么处理?人家小偷说: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我偷什么了?谁能给你证明? 这种情况下,楼主是否要自己去医院包扎住院去? 2,如果楼主把小偷打伤了,怎么处理?小偷说:你凭什么打我呀?你凭什么说我是小偷?我偷什么了?谁能给你证明? 这种情况下,楼主是否还要承担小偷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损失? 你没有对此文章发表评论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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